近在咫尺,人尽敌国
“近在咫尺,人尽敌国”是一个成语,意思是距离得特别近,但人却像敌人一样对待你,比喻关系亲密但情感上却像敌人一样相互戒备。这个成语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楚失之,而不能害,殆不可为也。晋人使赵穿以兵伐秦,秦人大败,失其守,拔而走,追之不解,赵穿之功也。诸侯之使,以兵伐人,而不得利,此皆不可为也。近在咫尺,人尽敌国。”
这个成语可以用来形容两个人之间关系非常亲密,但因为某些原因而彼此戒备,像敌人一样对峙。比如一对情侣因为误会或矛盾而开始相互猜忌,虽然他们距离很近,但彼此感情上却像敌人一样对立。
此外,“近在咫尺,人尽敌国”也可以用来形容两个国家之间距离很近,但因为彼此竞争或敌对而产生紧张关系。比如两个邻国因为领土争端或政治分歧而相互对立,虽然它们距离很近,但彼此之间的关系却像敌人一样敌对。
总之,“近在咫尺,人尽敌国”这个成语主要用来形容关系亲密但情感上却像敌人一样相互戒备的情况。
“方寸之间,人尽敌国”什么意思
“方寸之间,人尽敌国”意思是:距离得特别近的话,如果眼前的人与你为敌,比起与一个国家为敌更可怕。夸张地形容要和距离近的人搞好关系。
这句话演变于“远水救不了近火,远亲不如近邻。”
意思是:处在很远的水,扑灭不了身边的大火;居住很远的亲戚,不如住在附近的邻居。
《南史·吕僧珍》载:“南康郡守季雅的官被罢掉后,他买下了吕僧珍院旁的一所住宅。吕僧珍问及住宅的价格,季雅回答说:“一千一百万钱。”吕僧珍听说价格如此昂贵,感到异常惊奇。季雅从容不迫地解释说:“一百万买的是宅院,一千万买的是邻居。”
古人季雅不惜高价,买宅为虚,买邻为实。
扩展资料:
”远水救不了近火”典故:
战国初期,鲁国与强大的齐国、晋国、楚国相邻,鲁国的国君鲁穆公担心齐国侵略鲁国,便相结交晋国、楚国两个强国,希望以后鲁国遭到齐国侵略的时候,能够得到晋楚两国的援助。为了达到睦邻友好的目的,鲁穆公派公子们到晋楚两国去做官。
一大臣认为这种做法并不能解决问题,就对鲁穆公说:“越国是水乡之国,人们都善于游泳。可是,如果我们这里有人掉进水里,去请越国的人来抢救,那么不等人家赶来,溺水的人早就淹死了。又比如,如果着了火,到千里之外去取海水救,海水虽然很多,但是大火也一定扑不灭。这道理很简单:远水不救近火。
同样的道理,晋国与楚国虽很强大,但是毕竟距离鲁国较远,而齐国距离鲁国较近。一旦齐国侵略鲁国,这种祸患靠晋楚两国恐怕救不了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远水不救近火